为确保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顺利实施,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鸡西市教育局下发的《鸡西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方案》(鸡教规〔2018〕7号)的具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张 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 刚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廉守忠 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成 员:孙长山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王庆海 市教育局副局长
隋晓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立群 市教育局副书记、纪检书记
孙景林 市城市执法局局长
王 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华东 市公安局副局长
扈大明 市环保局副局长
管志勇 市交通局副局长
公 正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白学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曹建伟 国网密山供电公司副经理
贾德军 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
刘 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考务秘书: 崔文胜 周超文 费喜英 代莹玉
纪检监察:姜秀梅 陈 慧 陆志凤
保 密 员:王 娟 何学琴 姜 苏 朱 妍
玉海颖 张健鹏 于建斌 王永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视导室。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考务有关的工作、考试阅卷及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视导室负责,联系电话:5210239。
二、招生计划
㈠招生人数
今年我市高中教育阶段学校计划招生总数2120人。其中密山一中、密山四中、密山朝高中三所普通高中招收新生1620人,职教中心招生500人。
1.密山一中:计划招生1080人,其中择优生60人;特长生43人(含体育特长生25人、音乐特长生10人、美术特长生4人、书法特长生4人);定校配额生977人(含招收就读于农垦二校密山地方户籍考生),农垦二校配额数量参照市内学校平均配额比例计算给予。配额分配城镇与农村按报名比例分开计算,密山一中2018年招生仍实行择优生、配额生、特长生“三生”政策。2018年配额比例为90.5%。
密山一中配额依据:
⑴密山一中招生计划。
⑵各校中考报名人数与在籍人数之比。
⑶上年高中录取数与在籍人数之比。
⑷上年各校中考升学整体成绩。
⑸奖励名额:参考比例、高中教育阶段毛入学率、完成2017年升职高指标数等。
2.密山四中:计划招生520人,其中普通生350人;特长生170人(含体育特长生70人、音乐舞蹈特长生20人,美术特长生40人、书法特长生20人、传媒特长生20人)。
3.职教中心:招收新生500人。
4.密山朝中:招收新生20人。
㈡考生资格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无违规违纪的应届毕业生。
2.学籍由我市管理且电子学籍在我市“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应届在籍生。
3.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学生复读。往届生密山一中不予录取。
4.凡在我市具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的,均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与本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5.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及《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接收借读学生”的要求,我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已在实际就读学校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取得电子学籍,因此除已经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读生以外,包括在外省就读返籍回到我市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考生,均享受省示范高中(密山一中)的配额待遇。
二、考试设置
㈠考试科目:考试共设十个学科。九年级参考学科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共七个学科;八年级参考学科为生物、地理、历史三个学科。
㈡学科分值:语文、数学、外语每科卷面满分120分(英语考试不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体育测试满分50分。八年级生物、地理、历史学业考试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018年高中录取分值设定,按照《鸡西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中关于对部分学科录取分值做相应调整的意见执行,录取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为120分,物理、化学两科各为70分,思想品德70分,历史60分,生物、地理两科各为50分,体育50分。2018年中考总分值满分780分。
㈢考试时间:6月25—27日
25日 上午:08:30—10:30 语文
下午:13:00—14:30 物理
15:30—17:00 八年级历史
26日 上午:08:30—10:30 数学
下午:13:00—14:30 化学
15:30—17:00 思想品德
27日 上午:08:30—10:30 外语(取消听力)
下午:14 : 30—16:30 八年级地理、生物
㈣收费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高中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7〕52号)规定,中考收费标准为10元/科。八年级收取三科考务费用计30元;九年级收取七科考务费用计70元。
三、录取工作
㈠录取流程
2018年中考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分为三个批次,第一批次为密山一中,第二批次为密山四中,第三批次为职教中心,朝高中自行录取。已经被前一批次学校录取的新生,后一批次学校不能进行录取。考生一旦被录取,其学籍关系隶属于被录取学校。今年我市高中学生的录取及学籍注册工作仍将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及成绩,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各高中招生学校新生录取注册时间为:
密山一中:7月21日—7月23日
密山四中:7月21日—7月23日
职教中心:7月21日—7月23日
密山朝中:7月21日
㈡录取原则
1.密山一中(省示范高中):①录取择优生60人;②录取特长生43人(含体育特长生15人、音乐特长生9人、美术特长生3人、书法特长生3人);③录取配额生977人。择优生及特长生录取之后,教育局按照各学校所得配额生数及考生中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根据《黑龙江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为保证高中招生质量和给予农村学校一定的政策倾斜,城镇与农村中学配额生录取最低分分差分别控制在5分(含5分)和15分之内(含15分)。在录取时,如需配额调整时,采取城镇与农村学校分别调整的政策,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调整录取,农垦二校密山地方户籍考生按照城镇标准执行。
2.密山四中(普通高中):①录取普通生390人;②录取特长生170人(含体育特长生70人、音乐舞蹈特长生20人,美术特长生40人、书法特长生20人、传媒特长生20人)。
3.职教中心(职业高中):录取新生500人。
4.朝鲜族中学(少数民族高中):录取统招生20人。
5.特长生录取:必须是参加密山一中、密山四中统一组织的2018年特长生自主招生考试。报考密山一中的体育、音乐特长生文化课成绩达到260分(含260分,含体育测试成绩),其中体育特长生体育专项成绩达到2017年体育高考专项成绩36分的优秀考生,中考成绩只要达到200分及以上的(含体育测试成绩)优先录取。报考密山一中的美术、书法特长生,文化课成绩达到360分(含360分,含体育测试成绩),且术科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标准的考生;报考密山四中的各个专业特长生,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260分(含260分,含体育测试成绩)且术科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标准的考生。如密山一中特长生录取名额未满,空余名额补充到该校配额招生计划数中,如密山四中的特长生录取名额未满,则空余名额补充到该校普通生招生计划中。
㈢录取要求
1.严格录取程序。教育局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录取流程依据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时,严格执行鸡西市教育局《关于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规范中考及高中招生行为的通知》(鸡教监〔2015〕2号)有关“十个严禁”的要求,严禁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2.规范学籍管理。凡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其电子学籍必须在我市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各初中学校要认真核对考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不能出现有生无籍的问题,对于学籍异动未完成的毕业年级学生务必在6月30日前完成。高中招生学校根据录取结果,需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限内,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新生招生录取及分班工作。
㈣查分规定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对自己的分数有疑问,可向所在学校提出查分申请, 由学校(不接待家长和考生)填好查询单(一式两份),于7月4日—7月6日到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进行分数查询,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和纪检人员对试卷进行核查。统一查分结束后不再受理查分事宜。
四、照顾政策
按照《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省教育厅和鸡西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通知》(鸡教办〔2015〕8号)文件规定,2018年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㈠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㈡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鄂温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俄罗斯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时降10分录取。
㈢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时降10分录取。
㈣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军人(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时降10分录取。
㈤烈士子女、驻鸡现役军人、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时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㈥见义勇为人员和因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中考时按照当年录取分值百分之十的标准降分录取;因见义勇为致残人员的子女,中考时按照当年录取分值百分之五的标准降分录取。
各校按照教育局统一要求对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相关佐证原件,同时将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统一上报教育局。对于经认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各个学校必须在本校内予以公示,同时教育局将通过密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㈠做好中职招生工作,确保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
根据《鸡西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方案》(鸡教规〔2018〕7号)的要求,要把中职招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放在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抓好落实,因此,各校要针对应届毕业生开展积极的引导宣传工作,至少保证职普招生比例达到4:6,努力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确保职教中心招生计划的全面完成。
㈡严肃纪律,确保中考及高中招生工作规范运行
1.规范各类学校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中共鸡西市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鸡西市监察局驻市教育局监察室关于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规范中考及高中招生行为的通知》(鸡教监〔2015〕2号)要求,严禁初中学校对初中毕业生封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通过条幅、标语、新闻媒体等各种方式的“状元”炒作;严禁社会劳动力“中介”组织利用中职学校进行招生。严禁高中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进行商业贿赂、有偿招生、欺骗招生、发布虚假广告等违规行为;严禁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严禁非艺术体育省级基点校高中招收艺体特长班。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各校对所属职业学校可以重点宣传,但不能对其它职业学校招生设置障碍,坚决杜绝因区域限制和保护而造成生源流失。
2.允许跨县(市)区招生情形。根据鸡西市教育局《鸡西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方案》(鸡教规〔2018〕7号)的要求,允许职业学校在鸡西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跨县(市)区进行招生,但必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与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或机构联合招生。
普通高中原则上只能录取本地域的初中毕业生。民办普通高中、鸡西市第二中学“珍珠班”可以面向三县(市)招生,各校要配合做好招生工作。
㈢推进高中自主招生工作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地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2018年起,我市普通高中实施自主招生,面向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一定比例的具有艺体学科特长、科学创新潜质的学生。
㈣加强管理,确保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1.将中职招生工作纳入全市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评价指标。教育局将把中职招生工作纳入考核学校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对其进行专项检查。对于未完成职高指标数的初中学校、超计划招生的普通高中、依据实际情况在目标管理考核总分中扣除1-3分。确保我市今年高中教育阶段毛入学率93.5%目标的达成。
2.严格按程序实施各项工作。各校要建立“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主管校长要密切关注中考工作,要根据教育局统一部署做好考前的一切准备工作,2018年中考仍要求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因客观原因未取得身份证的考生,考生所在学校要根据教育局所提供的“2018年中考未办理身份证学生证明”样表出具相应的证明。
3.做好八年级中考科目考务工作。八年级史地生考试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组成部分,相关考务工作与九年级考试标准要求一致,各有关学校要提高认识,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个考点学校要做好包括考场布置在内的所有考前准备工作。
4.加大对各种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各类违规、违纪、违法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一经查实,严肃进行责任追究,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同时,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教育局纪检监察举报电话:5237275。
5.做好舆论宣传。各个学校要认真领会教育局“2018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精神,做好中考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学校要组织召开校级领导、全体教师、毕业班学生、毕业班家长四个层面的会议,做到教师、学生、家长都了解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招生政策和规定。确保2018年中考平稳顺利进行。
6.加强安全工作。各校在中考期间,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机构,制定安全预案,确保学生交通、饮食、住宿等方面的安全。
7.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各个学校要积极开展针对学生的考前辅导,包括心理素质的培养,教育学生要诚实地面对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