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范围:
负责密山市村镇房屋产权交易确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计,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
二、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密山市乡镇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密山市乡镇他项权利管理工作。
(二)、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负责会同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对危房改造对象核实审批;负责制定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技术指导;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进度进行督促检查;会同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监管;负责会同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组织竣工验收。
(三)、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状况不平衡、脏乱差问题。
(四)、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