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关于使用2017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请示

  • 发布者:房改办
  • 撰写时间:2017-09-16
  • 来源:住建局

 


市政府:
    根据黑财政(综)[2017]246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
提前告知2017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资金的通知》,我市到位专项资金2234万元,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2084万元,租赁补贴资金150万元。

2017年省住建厅下达给我市棚户区改造任务1557户。
我市落实到开运小区、贵宾东花园、贵宾豪庭、贵宾华府、
和货币化安置共五个项目。开运小区计划征收36户、0.33
万平方米;贵宾东花园计划征收133户、1.03万平方米;贵
宾豪庭计划征收115户、面积0.64万平方米;贵宾华府计
划征收172户、面积1.01万平方米;货币化安置项目计划
征收1101户。
    现依据上报计划征收户数分配使用资金(2084万元÷1557户=1.338万元/户),分配情况如下:
    开运小区项目:36户×1.338万元/户=48万元;
    贵宾东花园项目:133户×1.338万元/户=178万元;

贵宾豪庭项目:115户×1.338万元/户=154万元;
    贵宾华府项目:172户×1.338万元/户=230万元;
    货币化安置项目:1101户×1.338万元/户=1474万元。
    特此请示,请批复。

 


密山市房改办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