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审计局
审 计 报 告
审经报〔2017〕5号
被审计单位:btbt365me
项目名称:密山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密山市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1月10日,鸡西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密山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廉租住房,简称安居工程)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情况、资金筹集管理和拨付使用情况、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本次审计对密山市政府所属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进行了重点审计,并延伸调查了棚户区3个项目、8个单位、延伸调查了5个乡镇、14个村的76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btbt365me和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鸡西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6年底,密山市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0.0822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0.0822万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0.4286万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0.2400万户,包括年底享受租赁补贴户数0.1380万户、实物配租0.0178万户、配售方式0.0842万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0.1886万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0.1823万户。
(二)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国家下达密山市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0.0822万套,基本建成任务0.0636万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0.1823万户。审计核查表明,密山市城镇安居工程实际完成开工任务0.0822万套,基本建成任务0.0737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0.019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0.1823万户。
(三)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6年,密山市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364.8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安排5624.00万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66.73万元,市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74.14万元;当年支出6364.87万元,其中: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308.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7.5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4609.87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439.50万元,年末累计结存为零。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密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等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利用存量商品房用于回迁工作、农村“两房”改造任务下放到各乡镇,再交由村委会统一组织实施改造的方式,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等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通过发放租赁补贴、购买廉租房解决了低保户和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镜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覆盖城乡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覆盖人群规模不断扩大。
密山市政府采取加强任务目标责任制管理、创新棚改融资方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等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采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房等方式,有效满足不同层次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需求,2016年有0.0686万户保障对象有序退出,城镇住房保障“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初步形成;年底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0.4286万户。2016年改造农村危房0.1823万户(比2015年增加0.0423万户,增长30.21%),完善了农村“两房”改造档案管理,城乡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明显增加,有效改善了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2016年密山市新增棚户区拆迁面积5.2677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新开工0.822万套、竣工0.737万套,通过提供实物住房或货币补偿方式安置棚户区居民0.737万户。新增发放租赁补贴0.0197万户,0.1823万户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住上了安全房,户均享受0.79万元的财政补助,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从审计总体情况看,密山市2016年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基本能够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两房”改造和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完成了当年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但审计发现,密山市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存在未批先建、以及以前年度6个问题未完成整改等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贵宾中花园、贵宾学府棚改项目未依法履行基本建设审批手续,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
密山市2016年开工建设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贵宾中花园和贵宾学府项目,项目已经于2014年开工,至今仍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密山市住建局已对贵宾中花园和贵宾学府项目承建单位贵宾集团进行罚款处理。
三、以前年度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以前年度密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应整改问题14个,其中:2012-2014年12个、2015年2个,截至2016年12月末,已整改8个,未完成整改6个。
(一)完成整改的问题8个。
1.2012年1个项目超出国家规定的廉租住房单套50平方米和经济适用住房单套60平方米的户型面积标准建设保障性住房;此项工程已竣工,无法整改,密山市已制定措施确保今后保障性住房面积符合国家标准。
2.2012年密山市未使用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对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自2014年3月起通过参加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培训后,已经加入全省信息平台系统进行管理。
3.2012年和2013年密山市未建立住房保障城信档案的问题;2014年开始对不如实申报家庭信息的住房保障对象建立了黑名单制度,通过纸质和电子档案予以登记备案。
4.2013年棚户区白鱼湾镇城镇化安置小区工程设计虽已报消防备案,但未提供合格证明,工程已竣工,但未经消防验收;该问题已整改,于2016年4月完成消防验收备案,网上备案受理系统号码为230000WYS160001532。
5.2014年密山市闲置廉租住房37套的问题;2015年在分配74套廉租住房中已经予以分配。
6.2014年密山市已竣工的中联名府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分户验收的问题;密山市已于2015年1月组织完成了分户验收。
7.2015年有5户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其中:3户不应纳入补助对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追回上缴财政;2户为乡政府的退休人员,其改造前房屋位于农村,其配偶为农民,在农村危房改造时列为改造对象,由乡政府统一改造。
8.2015年未按规定完善农村“两房”改造档案管理的问题;密山市住建局乡建部门已于2016年度建立危房改造信息档案。
(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6个。
1.2012年密山市770套经济适用房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竣工备案的问题;暂未整改。经调查了解,因密山政府当时同意减免各项建设费用,但人防、消防等费用征收层级属鸡西市,没有协调完成相关减免手续,承建单位又拒交费用,此事正在处理中,故暂无法办理备案。
2.2013年密山市贵宾花园项目存在未履行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就已开工的问题;暂未整改。经调查了解,该项目为协议拆迁,土地不是净地,2015年又拆迁完成了14户,但仍有15户未完成,目前项目正在推进,故无法办理手续。
3.2013年密山市白鱼湾乡城镇化安置小区项目工程未进行分户验收和整体竣工验收,未报经质监站备案就已投入使用的问题,暂未整改。
4.2014年开工建设的棚户区改造工程乔治广场项目,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问题;暂未整改。经调查了,该项目因用地手续不健全而无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5.2014年密山市棚户区改造工程乔治广场、中联名府、紫金尚城项目,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办理环境影响报批手续、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执行建筑节能等其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而开工建设问题;暂未整改。经调查了解,这三个项目均因用地手续不健全而无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6.2014年开工建设的棚户区改造工程乔治广场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开工建设问题;暂未整改。经调查了解,该项目因用地手续不健全而无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鸡西市审计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