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67-5259877
通讯地址:密山市福庆路31号密山市环境保护局
邮 编:158300
1、项目名称:益海嘉里(密山)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杂粮食品豆代筛选及代烘干
项目(噪声、固体废物)
验收文号:密环验[2018]3号
时 间: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