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七批举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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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撰写时间:2018-07-02
  • 来源:密山市环保局

2018628日,鸡西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我市转办省协调联络组转办第二十七批次共1件举报案件,案件编号2953。现将办理情况公开如下:

受理编号2953号:“延寿路86号楼楼下路口处有3个大型垃圾箱,附近所有饭店的餐厨垃圾和脏水均倾倒在此,无人清理。86号楼北侧路口也有一个大型垃圾箱,存在同样问题

(一)基本情况

密山市延寿路和安定街交会处位于密山市中心区,周围住宅楼密集,商铺、饭店较多,为方便定点收集附近居民及商铺生活垃圾,86号楼下设置了3个垃圾箱,在86号楼北侧设置1个垃圾箱(该垃圾箱因位于十字路口,影响道路交通,20185月初已撤除)。住建局环卫部门每日18-23时对城区所有垃圾箱进行全面清运,通过转运站采取压缩全封闭方式,运送至密山市新山垃圾处理场进行垃圾无害化处理。同时,设置垃圾收集车全天流动收集商户、住宅居民生产生活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二)核实处理情况

2018628日,经市政府责成住建局、环卫处调查,群众举报“延寿路86号楼下路口处有3个大型垃圾箱及该楼北侧路口也有一个大型垃圾箱,附近所有饭店的餐厨垃圾和脏水均倾倒在此”部分属实;群众举报“无人清理”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关于群众举报“附近所有饭店的餐厨垃圾和脏水均倾倒在此”问题。为规范垃圾收集,密山市住建局环卫部门专门针对餐厨垃圾收集,设置了两台大型餐厨垃圾收集车和6台小型餐厨垃圾收集车,对全市重点饭店、商铺垃圾进行全天流动收集(含群众举报区域)。并向各饭店、商铺通知发放收集时间卡,明确收集时间。但在垃圾清运过程中发现,存在有个别饭店向垃圾箱内倾倒餐厨垃圾和脏水的现象,无法判定是否“所有饭店”的餐厨垃圾和脏水均倾倒在此。因此,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下一步,在坚持实行餐厨垃圾收集车流动收集餐厨垃圾模式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提高饭店经营者环境保护意识,规范餐厨垃圾倾倒行为,避免此类现象发生。

关于群众举报“无人清理”问题。经调查,市住建局环卫部门每日18-23时,对城区垃圾箱进行全面清运,通过转运站采取压缩全封闭方式,运送至密山市新山垃圾处理场进行垃圾无害化处理,做到了垃圾“日产日清”。因此,不存在群众反映的“无人清理”问题。

关于群众举报“86号楼北侧路口也有一个大型垃圾箱,存在同样问题。”经调查,因该垃圾箱位于长明街和盛荣路十字路口交汇处,影响道路交通,20185月初,密山市住建局环卫部门已将该垃圾箱撤除。

(三)问责情况

未发现问题线索,暂不启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