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四批举报案件第200号调查处理情况公开

  • 发布者:密山市环保局
  • 撰写时间:2018-06-12
  • 来源:密山市环保局

 

2018年6月11日,我市接到鸡西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密山市退回的第四批第200号案件,经组织住建局再次调查核实并重新组织材料,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受理编号200:“密山市区内所有道路旁垃圾箱的垃圾均采取就地点燃的方式进行处理,产生大量烟雾和异味扰民。举报人要求更改垃圾处理方式,及时清理垃圾。”

(一)基本情况

密山市城区现有垃圾箱460个,由住建局环卫部门实施清扫和清运。现有专业运输车36辆,每日18时-23时对城区垃圾箱进行全面清运,通过转运站采取压缩全封闭方式,运送至密山市新山垃圾处理场做垃圾无害化处理。同时,设置15辆小型垃圾收集车全天流动收集商户、住宅居民生活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二)核实处理情况

2018年6月4日-6日,密山市住建局环卫部门对全市垃圾箱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未发现有焚烧垃圾箱内垃圾现象,群众举报密山市区内所有垃圾箱垃圾采取就地点燃方式处理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5年冬季,密山市区曾发生过垃圾箱起火现象,经现场调查,原因是城区个别业户(居民)冬季使用型煤,型煤燃烧后未凉透炉灰倒入垃圾箱,导致个别垃圾箱起火。为加强管理,自2015年起,我市住建局环卫部门将城区垃圾箱纳入环卫网格化管理,根据垃圾箱分布,划分4个片区,由网格责任人进行巡查看管。2015年至2017年,我市环卫部门累计处理垃圾箱起火案件3起,其中1起为接到群众举报进行处理,2起为现场发现立即处理,均未对垃圾箱造成严重损坏,只进行了适当的补漆修复。2018年以来,我市未发生焚烧垃圾箱内垃圾现象,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城区垃圾箱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方式,增加巡察频次和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有垃圾箱意外起火,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由城市综合执法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影响严重的依法处理。同时,强化对居民的宣传教育,提升环境保护意识,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三)问责情况

没有发现违纪问题,暂未启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