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btbt365me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密山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财政、税收、会计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各级政府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乡镇,政府和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拟定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受市政府委托,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的国际谈判草案的有关协议、协定。
(三)、编制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并组织预算执行分析及各类报表;管理市本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实行预算收支统一管理,综合运用地方财力;管理行政事业收费,管理收费罚没票据。
(四)、参与提出地方税收政策建议,与地方税务局共同审议上报;根据全市预算安排,参与确定年度地方税收计划;提出减免地方所得税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
(五)、管理全市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管理财政预算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资标准和支出政策;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审核自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来源。
(六)、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市本级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负责管理科级三项费用并参与项目的审议评定;监督和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七)、执行国家、省颁布和拟定本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编制市级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拟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负责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国有股权管理、产权纠纷调处和资产流失查处等工作;负责指导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和财产评估业务。
(八)、管理市本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九)、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地方金融、国家债务、证券及彩票政策,管理和监督市政府的内外债务。
(十)、贯彻执行《会计法》,拟定和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培训财会人员;参与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并负责考试的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地方税收法规执行情况,监督全市财政收支和市直各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财政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支进行稽查,开展治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工作。
(十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制定财政干部培训计划;负责财政调研、财政信息、财政文告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职工人数。
财政局机关内设19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行政政法科、经贸科、农业科、采购科、乡镇科、经建科、罚没站、信息站、国资办、会计管理局、监督检查局、绩效评价科、财源办。
财政部门共有96个编制,其中行政编制70个,事业编制26个。单位实有人数155人,(其中:在职职工10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1人,退养人员0人)。
三、2018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财税制度改革攻坚之年,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对于密山“转型崛起、重振雄风”意义重大。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0280万元,增长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6848万元,下降3.4%。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加强财源建设,促进财政增收。一要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千方百计培植财源项目,支持实体经济做大做强,增强财政的造血功能。二要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开发区土地收储等项目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引入产业发展基金,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三要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各项政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进一步落实中小微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均衡入库。一要狠抓税收征管工作。积极协调国、地两税部门,定期召开税收收入分析会,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税源监控,充分挖掘税收潜力,强化零散税源管理,防止税收流失。二要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非税检查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三要加大政策性资金争取力度。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机遇,紧盯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积极配合各部门上报项目,全程跟踪推进,力争普惠政策全部到位,特惠政策独享到位,支持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福祉。一要保证刚性支出。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集中财力办好惠民实事。二要强化支出管控。取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以收定支的规定,统筹用于基本民生,一般性支出减少5%以上,“三公”经费实现零增长。三要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完善就业创业补助政策,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兑现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政策,加大社会救助统筹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加大养老金征缴力度,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落实污染减排财税政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政府办好8件民生实事。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要严格落实《预算法》规定的预决算公开,确保公开及时、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约束力。二要严格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统筹用好结余结转资金。三要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查评价和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要继续做好“营改增”政策的落实。加强与环保局、地税局的沟通协调,科学合理核定企业排污量,促进“环境保护税”顺利实施。
(五)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要积极稳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监管工作,降低偿债成本,减轻政府偿债负担。二要以盘活存量国有资产等方式化解存量债务,做好政府债务余额管理,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及时偿还到期债务。三要创新投融资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全力推广PPP模式,建立市级PPP项目库,对符合的项目入库管理,实行动态调整,有效化解政府存量债务。
(六)提高队伍建设水平,推进服务型财政建设。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业务能力。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规范财政干部行政行为。进一步梳理业务工作流程,优化审核审批环节,缩减办事时限。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覆盖,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创城”为契机,争创市级文明标兵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双安全”。
第二部分 财政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报范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密山市第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和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密财〔2018〕1号),2018年财政部门预算编报单位包括:密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农村财政财务局、投资评审中心、农业开发办。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依据与原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编制2018年预算有关精神和要求,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财力约束原则,综合考虑部门的收入和财力水平,合理确定支出定额,统筹安排部门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二是突出重点原则,基本支出预算按照省和市规定的各项支出标准安排,满足局机关和事业单位运转需要,项目支出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为依据编制,严格控制会议费、招待费、培训费和出国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在上年预算的基础上压缩5%。三是区别对待原则,按单位职能、特点、业务工作量以及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充分考虑各种类型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和特点,综合各种因素,公平合理编制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四、 预算安排情况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财政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1421.49万元,同比下降11.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1.49万元,同比下降11.45%。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421.49万元,同比下降11.4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5.6万元,同比下降10.12%,主要是压缩商品服务支出,减少不必要开支;医疗卫生支出50.41万元,同比增长3.29%,主要是增资等因素影响;农林水支出58.46万元,比上年增加2.9%,主要是工资增加的原因;住房保障支出137.02万元,同比增长110.08%,主要是工资增加以及从2018年度开始增加提租补贴等因素影响。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1421.49万元,同比下降11.4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支出117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7%,同比增长30.47%;一般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支出5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55%,同比增长3.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支出58.46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11%,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9%;主要是工资增加的影响;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137.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64%,同比增长110.08%。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财政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1.49万元,同比下降11.4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类)预算77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4.38%,同比增长21.08%,主要是职工工资标准提高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影响;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类)预算11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同比减少0.48%,主要是压缩经费等因素影响;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其他各类人员补助支出31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2.14%,同比减少1.04%,主要是压缩补助支出。项目支出(类)预算2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48%,同比减少58.77%,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项目类维修维护费用,减少改扩建支出。
(四)关于“三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万元,同比下降1%,主要是2017年压缩了招待费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因公出国的差旅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主要用于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取消公务用车等因素。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含下属单位)维持机关(事业单位)运行,安排的经费为113.85 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2万元,为办公用品购置、办公设备购置费、印刷费、会议费等。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因为本单位无绩效项目,因此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包括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等
1、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固定资产1318.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5处,价格为862.74万元,通用及专用设备家具等1123个,共计455.56万元。无形资产6个,共计59万元。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附表一 部门收支总表
附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附表八 部门政府性基金经济分类支出表
附表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表十 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六、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八、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反映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支出。
(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九、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十、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二十一、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二十二、职工体检费支出(类):反映单位支付的职工体检费支出。
二十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十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表下载: